家庭、学校、社会密切合作担负起培养儿童的责任*
 
   

(一九五六年三月三日二十九日)

 
  培养身心健康的后一代,是母亲们的衷心愿望,也是父母们对社会的不可推卸的责任,应当按照社会主义的标准来教育儿童,培养他们的爱祖国
 
  、爱 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的品质。在工商业者家庭中教育子女热爱劳动、热爱集体更有重要的意义。做父母的应当改变过去对子女  
  娇生 惯养,放纵溺爱,或者不问不闻的不负责任的态度,应当努力使自己能为子女做出好的榜样。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社会教育是密切相连的,家  
  庭应 该和学校、社会进行密切的合作。
 
  *摘自邓颖超在全国工商业者家属和女工商业者代表会议上的报告。该报告已收入《蔡畅、邓颖超、康克清妇女解放问题文选》。  
       
   
《蔡畅、邓颖超、康克清论儿童少年与儿童少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