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举办多种形式的托儿组织*
 
   

(一九五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在发动妇女参加劳动生产的同时,必须密切注意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切实保护妇女儿童的安全、健康和应得的权益。对于已经参加社会劳动的妇  
 
女,
应坚决贯彻男女同工同酬。在有些公私合营企业、农业生产合作社中,现在还有男女同工不同酬的现象,妨碍了妇女劳动积极性的发挥,这个问  
 
题应
当在调整工资或改进定额计工制度时严加纠正。为了使妇女能够安心从事社会劳动,应当尽可能地大量地发展多种多样的托儿组织,这是当前的  
 
急务
。目前主要依靠工矿企业、机关、学校、农业、手工业生产合作社举办托儿组织;可是,也应重视社会力量,依靠群众,举办群众性的托儿组织
     
 
 
。对
于便利于分散居住的劳动妇女的城市街道托儿组织,要大力提倡,采用民办公助的办法。各种托儿组织的主管单位要加强领导,本着勤俭精神改
 
 
进并
发展业务。注意对保育工作者的政治业务教育,关心她们的生活福利,满足她们加入工会的要求。
 
 
 
 
*摘自邓颖超在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发言。该发言已收入《蔡畅、邓颖超、康克清妇女解放问题文选》。
 
   
 
   
《蔡畅、邓颖超、康克清论儿童少年与儿童少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