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保育事业的发展方向*
 
   
(一九五○年九月十八)
 
 

今后开展儿童保育事业的方向,要更进一步为广大体力劳动者、脑力劳动者及其子女服务,更多地帮助她们举办各种各样的保育机构和幼稚园。在

 
 
女职
工较多的工业城市,首先要整顿或增设工厂的保育机构和幼稚园。在非工业城市,则应着重帮助女教职员举办保育机构和幼稚园。在各城市女工、  
 
工人
家属及家庭劳动妇女中,应广为宣传育儿知识,新育儿法。在近郊可试办农忙托儿所。举办保育机构的原则,必须根据今天劳动人民的生活水平,  
 
经济
能力,及有关各方面人力、财力,父母需要、子女利益来决定托儿所的收托时间、生活标准、设备规模等。以办小规模的半托为主,或在可能时试  
 
办全
托。总之,力求运用现有的人力、财力,举办各种各样的托儿所,为更多的孩子服务。不能企图用一种标准,统一各种托儿所。至于解决托儿所人  
 
力财
力的办法,目前首先是提倡各有关工厂、矿区、机关、学校行政方面,工会及父母们协力创办。其次,要提倡社会热心儿童事业、公益事业的人士  
 
,出
钱、出力、出技术、出主意,兴办各种保育机构。对于私人举办的保育事业,应作可能的扶助,使之逐渐发展,不应兼并排挤。为着适应当前的需  
 
要,
应尽可能培养或训练保育干部,团结教育改造原有的保教人员。
 
 
妇幼卫生工作的重点,在工业城市应放在产业女工及工人家属中,首先要保证贯彻劳保条例中规定的妇幼的待遇,并在可能条件下,增添工厂的妇  
 
幼卫
生人员,改善卫生设备,解决当前可能解决的若干问题。在非工业城市中,重点应放在贫苦劳动妇女方面。为着做好这工作,应该团结教育原有的  
 
妇幼
卫生的医护人员(首先是数量较多的助产士),并改造旧产婆和培养新的妇幼卫生干部,这是开展妇幼卫生工作的必须的、宝贵的资本。此外,妇  
 
联应
广为宣传妇幼卫生常识,反对迷信落后的接生方法和治疗方法。经验证明,这种宣传工作很受群众欢迎,对增进妇幼健康,能起一定的作用。
 
    * 摘自邓颖超在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第三次执行委员会扩大会议上的报告。该报告已收入《中国妇女运动重要文献》。
 
   
  《蔡畅、邓颖超、康克清论儿童少年与儿童少年工作》